专长领域

联系我们

  • 姓名:刘松鸿
  • 手机:13611300036
  • 邮箱:13611300036@163.com
  • 证号:11101200310744149
  • 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房产文书> 《关于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详解

《关于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详解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网址:http://www.bjlszhfc.com/   时间:2016-10-14 09:10:57

分享到:0

  核心内容:《关于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经适房、廉租房的申请作出了哪些限制?下面。

  在经适房的申请审核中,住保办曾经接到举报,一些家庭为了申请经适房而假离婚。有房的家庭企图将其中一方变成无房户,申请经适房;无房的家庭希望离婚后,两人分别各申请一套经适房,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曾经离婚者如果申请保障房或限价房,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 除了假离婚,也有人准备这样钻空子:把现有的房子“赠送”亲朋好友,或卖掉,将自己从“有房户”变成“无房户”后,再去申请保障房或限价房。但此次出台的政策中明文规定:申请家庭成员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所赠住房核定为家庭住房面积。另外,将自有住房出售,所售出住房不核定为家庭住房面积,售房款核定为家庭资产。

  这样一来,将房子“赠送”亲朋好友或出售后,并不能让申请家庭变得“更穷”、更容易申请到保障房或限价房。 还有一些申请家庭,目前有房住但没在自己名下,自称是租的或借的。对于这种家庭,新《通知》规定,申请家庭租房的需提供承租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家庭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借用情况证明,由街道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方式对其住房进行核定。 在户口上做文章也是一些家庭想钻空子的招数之一,如把夫妻一方的户口迁出来,变为无房户。

  新《通知》规定,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三年内迁移户口,不含从集体户口迁出的,应提供户口迁出地住房情况证明。 《关于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障房和限价房申请审核的7个方面细节进行了规定。

细节1

  已有住房净值按基准价格确定

  保障房和限价房的申请办法中规定,家庭汽车、房产、存款等收入将计入家庭总收入中。对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住房的净值,《通知》规定,将按市地税部门发布的同地段北京市已购公房再上市最低计税基准价格确定,或由审核部门依据申请家庭委托有资质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 市住房保障网还列出了各地区的基准价格,其中最贵的典型地区位于建国门、东单地区为每平方米9361元;安定门外地区为每平方米6882元;郊区县则大都在每平方米2000元。相对于市场价来说,这个标准估值是比较低的。

电话联系

  • 136113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