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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网址:http://www.bjlszhfc.com/   时间:2014-02-05 0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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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在经济发达国家,例如韩国、日本和美国,都是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特别是在经济处于高涨时期,土地政策辅于货币、财政等手段来稳定经济发展能够发挥很大作用。2004年,国务院把土地政策作为国家最重要的宏观经济管理手段之一,对国民经济特别是房地产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土地是国家可调控的资源,这在客观上使国家具备了调节的能力。政府可以通过不供地、从严供地、优惠供地等土地政策,来调整用地结构,最终调控宏观经济。 一、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政策回顾与分析

          我国土地政策的演进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79—1986年从无偿使用到有偿使用。二是1997--2002年从低度竞争到高度竞争。三是2003年至今从总量控制到结构调控。通过对我国土地政策的分析可以看出土地从无偿使用到有偿使用,是由“三资企业”的进入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的;经营性土地实行协议、招标和拍卖,是由国有土地收益流失以及圈地运动推动的;土地供给从总量控制到结构控制,是由高档商品房以及写字楼等积压闲置而普通商品房供不应求推动的。 但无论是针对经营性用地出让方式的规定,还是对土地市场的整顿,都是通过一系列的政策逐步深入、细化来对土地市场进行调控的。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制度。通过土地收购储备,政府掌握了增量和存量土地的供应权,调控能力明显增强,可为各产业的健康发展开拓巨大的空间。截止到2002年底,全国已有1258个市、县建立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2、开发区清理整顿。2003年2月,开始了以开发区清理整顿为重点的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清理未批先用、乱批乱用、征而未用、乱占滥用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从严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3、土地审批权限收紧,整治土地市场进行,遏制过度投资。

          2004年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提出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规定限制和禁止用地供地目录,完善用地定额指标,并从2004年5月8日起,暂停审批农地转非农建设用地审批,暂停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的规划修改,暂停新批地的县改市和乡改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这是自1997年国务院11号文件以来国家第二次采取“暂停”这种非常规的高压手段。“暂停’’有利于缓解土地价格迅速上涨的预期,为土地市场整顿留出时间,利于相关土地管理部门采取更合理有效的手段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管理。

          2004年12月,国土资源部再次发文,强调建设项目用地必须分级审批,强化预审在土地审批中的作用。 4、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土地供应,使土地价格与价值相符合。2004年1月9日,北京市发布的《关于经营性项目暂停受理审批的通知》指出,即日起相关部门“暂停受理审批开发建设单位申报的经营性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5、国土资源部于2002

          年要求各地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土地出让一律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必须通过土地有形交易市场出让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为政府供应经营性用地的唯一方式。2004年3月31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71号令”即《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就“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执法监察,各地要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对8

          月31日后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从严查处。“71号令”的实行标志着土地的出让方式从双轨制统一到“招拍挂”制的转型,规范了政府行为和土地的供给制度,使土地的出让更加透明化、规范化、市场化。 二、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必将影响到土地的交易价格、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房地产开发投资及其增长速度、土地开发面积、商品房空置率等指标。一系列调控政策的出台,使得土地交易价格指数增长趋于缓和,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回落,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开发土地及购置面积进一步缩减,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继续回落,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屋建筑面积稳步增长,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增幅趋于稳定,房地产空置率升高。

          从总体来看,国家上述宏观调控政策出台以后,房地产市场正在向着预期目标积极地发生转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土地供应的总量基本满足了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并不存在土地供应总量不足的问题。2002年、2003年是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超常增长的两年,年增长率分别达到了37%和35%。2004年,在国家严把土地供应关的情况下;土地供应量有所下降,但是仍然高于2002年的水平。第二,房地产开发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数量增加明显,初步扭转了房地产开发用地以新增用地为主的局面。2004年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的比例达到

          56%,2005年一季度达到61%。房地产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以后,就会减少对耕地的占有,对保护耕地是非常有利的。第三,土地供应向中低价位商品住宅倾斜明显,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2004年,普通住宅土地供应占70%以上,与2003年相比提高了7.8%;2005年第一季度,土地供应总量向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宅倾斜的比例进一步提高。第四,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的制度得到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第五,全国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但增幅趋缓。这表明国家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已经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从整体上保证了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使房地产投资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

          参考文献: 1、武康平、丑婷.从房地产市场看土地需求及对土地政策的建议.经济经纬.2005(4) 2、黄云鹏.土地管理——宏观调控的政策选择.宏观经济研究.2005(4)

          3、张妙曦.对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若干思考.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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